2026年6月,FDA药品评估与研究中心(CDER)向多家生产和销售OTC药品的跨国企业发出了系列警告函。这些企业分布在日本、美国、中国、印度及多米尼加共和国等地,表面看来业务范围、产品种类各不相同。仔细研读每份警告函的内容,会发现其中暗藏一条清晰的违规脉络——所涉产品都含有滑石粉,而企业未能充分控制其中的石棉风险,未能完整建立辅料成分鉴别程序,亦未能让质量部门有效履行监督职责。FDA集中发出警告函的时间节点颇具深意——恰逢USP药用滑石粉专论正式实施之后不久。由此可见,FDA此次行动并非简单的“石棉污染”专项整治,而是借滑石粉这一具体问题,检验企业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中,现行优良生产规范(CGMP)的成熟程度。滑石粉问题已经从技术讨论层面进入执法监管阶段。

滑石粉为何会被FDA列为高风险成分?滑石粉作为非活性药物辅料,常用于改善制剂的肤感、吸湿防结块及助流性。但因“非活性”标签,众多药企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对其关注度长期偏低。但FDA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滑石粉与石棉同属天然矿物,常在地质环境中伴生,开采和加工环节存在交叉污染的潜在风险。石棉已被证实是人体致癌物,吸入石棉污染的尘雾危害尤甚。若含滑石粉的OTC药品存在吸入用药、大面积皮肤接触或外用阴部长期使用等情况,其石棉污染风险便可能触犯FDA重点监管红线。

图说 / FDA官方网站显示,针对滑石粉中石棉的检测规则仍需深入探讨 FDA在2024年12月公布的化妆品用滑石粉石棉检测拟议规则里,已明确提及偏光显微镜法(PLM)和透射电子显微镜结合能量色散光谱及电子衍射(TEM/EDS/SAED)是可行的检测方法。USP〈901〉章节的技术展望同样提出X射线衍射光谱法(XRD)和PLM等分析路径。这些技术路线的讨论表明,监管层面已经就“如何可靠检测石棉”形成了共识,传统检测手段已难满足要求。

缺陷一:视滑石粉为普通辅料对待 多封警告函共同指摘的第一类问题,集中在企业未能对含滑石粉成分进行充分的身份认定、纯度测试、强度测定及质量规格验证,违反了21 CFR 211.84(d)(1)和(d)(2)的规定。这一现象反映出药企长期以来的惯性操作:重视API(活性成分)质量控制,轻视辅料管理。活性成分均接受全面检验,而辅料往往被默认为“已知安全”,检测要求较松。FDA与此看法存在根本分歧:任何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及患者安全的成分,都应纳入完整质量控制体系——不论其是否具有活性。对于滑石粉这类天然来源成分,“非活性”不代表风险低,企业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来源、检测方法和合格标准能够有效排除石棉污染风险。

缺陷二:过度依赖COA缺少可靠性验证 警告函反复提及的另一个违规行为,是企业过度相信供应商提供的分析证书(COA),而未建立相应的可靠性验证机制。在Laboratorios Dr. Collado收到的警告函中,FDA明确要求企业提供成分规格与USP标准的差异分析,以及评估供应商COA可靠性的全部成分检测结果汇总。COA可作为质量管理的参考依据,但无法替代企业自身应尽的责任。FDA期望企业做到:定期核实供应商检测结果的可靠程度,保存完整的量化数据而非仅关注“合格/不合格”结论,建立实质性的入厂检验方案,并在高风险辅料上实施必要的独立复核。对于滑石粉,即使供应商COA显示“石棉未检出”,企业仍需自己评估:供应商采用了何种检测技术、检出限是否足够低、检测方法是否与药典要求吻合——这些判断不应交由供应商代为完成。

缺陷三:质量部门流于形式未能真正把关 本次警告函中将质量部门(QU)的失职单独列出。问题不仅仅在于“实验室是否进行了检测”,更关键的是QU是否真正参与了对检测方法科学性的审查、规格标准的合理性论证、合同检测机构能力的监督以及对检测数据的完整性核查。FDA的观点是:QU的职责不是事后审批,而是在整个质量决策过程中承担判断责任。若QU批准了检测方法不足以发现石棉污染,或批准了明显低于USP要求的内控标准,那么无论实验是否执行,质量部门已构成失职。这对国内药企而言尤其需要警惕:许多企业QU的实际工作更像是“流程监督”而非“质量判断”,在面临FDA审查时,此类差异极易成为被指摘的薄弱环节。

USP专论修订:标准执行进入监管强化阶段 USP滑石粉专论的修订有效期从2025年12月1日顺延至2026年6月1日,给予行业六个月的适应期。FDA在专论生效次日即集中发出警告函,表明缓冲期结束,正式进入执法检查阶段。对企业而言,药典标准更新不应等到年度回顾时才被动应对。更有效的做法是建立常态化跟踪机制:一旦USP、EP、ChP等药典标准调整,立即开展差距分析,评估现有内控标准、供应商COA细则、入厂检验方案及成品放行流程是否同步调整。若修订涉及方法变化,还需评估是否需要重新验证方法稳定性或重新审计供应商资质。

国内药企如何实施内部审核 参照本轮警告函暴露的核心问题,国内含滑石粉的OTC药品企业可从以下维度开展内部审核。首先,梳理所有含滑石粉的产品线,优先关注OTC药品、外用制剂以及存在吸入给药风险的产品,明确风险管理等级。其次,核查滑石粉供应商提供的矿源证明、COA内容及检测方法,确认是否包含石棉检测项目,以及检测技术是否符合USP〈901〉或其他现行参考方法要求。第三,对照最新USP滑石粉专论,评估原料规格与企业内控标准的差异,确认内控检测方法是否已同步更新。第四,评估质量部门在滑石粉质量控制全流程中的实际参与深度,包括对成分规格的审核、对供应商资质的批准以及对第三方实验室的持续监管。第五,审视现有药典变更管理机制,确保未来USP等标准更新能及时转化为企业内部标准与操作流程的修订。

辅料非低风险地带,COA非通行票 这组FDA警告函传递的核心信息并不复杂:辅料质量管理是CGMP完整体系有机组成部分,不存在“非活性成分可降低标准”的豁免理由;供应商COA仅是参考信息,不能转移企业主体责任;质量部门需要对检测技术和规格标准本身作出专业判断,而不仅是审核文件格式。在全球药品监管持续收紧的形势下,若国内企业继续保持“辅料合格放行、COA等同于合格、质量部门仅走流程”的旧有习惯,在遭遇FDA检查或出口市场审计时,很可能因在这些被视为“问题已解决”的基础环节上出现纰漏而陷入不利境地。

参考资料:李中正. FDA同日多封警告信指向滑石粉石棉检测缺失,OTC药品辅料合规风险升级. 法默康GMP咨询,微信公众号,2026年6月. FDA Warning Letter: Shantou Qiwei Industry Co., LTD, 2026年6月2日. FDA Warning Letter: Revlon Group Holdings, LLC, 2026年6月2日. FDA Warning Letter: Asanuma Corporation - Sagamihara Factory, 2026年6月2日. FDA Warning Letter: Gopaldas Visram & Co., Ltd., 2026年6月2日. FDA Warning Letter: Laboratorios Dr. Collado S.A., 2026年6月2日. USP. Talc Monograph Official Date Announcement, 2025年10月31日. USP. 〈901〉Detection of Asbestos in Pharmaceutical Talc. FDA. Proposed Rule: Testing of Cosmetics Containing Talc for Asbestos,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