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回

最近,全国不少文旅部门集中下发了相关通知,明确要求旅行社限期整改导游配备不足的问题。通知中规定,旅行社必须严格执行“至少3名专职导游”的政策,确保与导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并且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对于那些逾期未整改、整改不达标或者拒绝整改的旅行社,相关部门将直接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实际上,早在2013年,配齐3名专职导游的要求就已经写入行业规范性文件之中。2013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指出,旅行社需要配备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同年9月2日发布的关于执行《旅游法》的通知第二条进一步明确:“必要的导游”是指那些持有导游证,并且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导游,他们的数量不能少于3人,且比例要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的20%。也就是说,开旅行社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持证导游至少要有3名,二是导游人数要占在职员工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以上,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3名导游,特指专职导游,即旅行社与导游之间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契约关系,旅行社要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并且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那些挂靠在行业协会的导游,并不计入这3名专职导游的法定数量之内。

令人有些意外的是,尽管这个规定已经明确好几年,但国内大部分旅行社都没有达到要求。以海口为例,文旅核查的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5月28日,当地有408家旅行社的专职导游数量不足3人。贵阳的情况也类似,截至2026年6月4日,当地不足3名专职导游的旅行社数量达到了508家。除了海南和贵州,四川绵阳、青岛等地的文旅部门也相继下发了类似的整改通知。

业内人士反映,这并非个别旅行社的问题,而是国内许多中小旅行社的普遍现象。

有意思的是,各地整改通知发布之后,旅行社和导游在舆论上的态度却截然不同。一些高赞评论中,基层从业者几乎一致呼吁旅行社给导游缴纳社保。许多导游认为,这场整改不仅仅是要求旅行社合规经营,更是要纠正导游行业的用工乱象。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国内旅游行业形成了一种普遍的业务模式:旅行社负责接业务、组团、收客,导游则通过导游协会、同行介绍或者临时派遣的方式接团。双方没有固定的劳动关系,既没有固定工资,也没有五险一金。旺季时,导游忙得脚不沾地,一个月能跑十几个团;淡季时,则可能几个月都没有收入。这种看似自由的工作方式,实际上却要承受市场波动的风险,饥一顿饱一顿。随着年龄增长,没有社保、没有退休保障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年轻时靠体力和经验赚钱,年纪大了之后,难以继续高强度带团,又缺少稳定保障,这也是不少导游的 biggest 焦虑来源。

尤其是在近几年,国内旅行社业务进一步下滑,同行之间低价竞争激烈,很多导游的接待量减少,这种焦虑情绪被进一步放大,对于社保的需求也越发迫切。

但另一方面,旅行社老板们的反应却完全不同。有人直言:“我是组团社,要导游干啥?养不起!”还有人说:“现在9成以上的旅行社都是通过导游协会调导游,谁还养导游,而且导游也自由惯了,不愿绑定在旅行社。”业内人士A君指出,不是几家旅行社没有专职导游,而是全国大部分旅行社都是如此。他认为,现在导游行业实际上就是一种灵活用工的模式,有点像外卖行业的骑手,旅行社放单,导游自行选择接单。如果旅行社给所有导游都交五险一金,估计大部分旅行社都要经营困难。

正如A君所说,国内大部分中小旅行社的年利润,确实不足以支撑3名专职导游的薪酬福利。2024年文化和旅游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显示,2024年末,全国共有旅行社64616家,总营业收入为5657.7亿元,营业利润为37.8亿元。按此计算,平均每家旅行社的年营业利润为58500元,每月不到5000元。因此,在旅行社业务普遍收缩的情况下,越来越多导游希望从旅行社获得更稳定的社会保障。但另一方面,旅行社微薄的利润却无法支撑专职导游的用工成本,只能维持灵活用工的模式。一些“卖人头”的购物团,甚至不给导游服务费,旅行社直接把团卖给导游,赚多赚少全看导游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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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旅游业者B君认为,旅行社导游的灵活用工模式,并非孤例,而是国内庞大灵活用工群体的一个缩影。他坦言,当前导游和旅行社之间的灵活用工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双向选择的结果。这不是某一家旅行社或某个导游的问题,而是整个行业二十多年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动态平衡。

“1999年以前,导游管理条例改革之前,所有的导游都是旅行社的员工,你不是旅行社的员工,都没法考导游证。”B君说。那个时候带外团很赚钱,很多老导游甚至想要跳出旅行社去自主接团。原因在于,彼时导游全部隶属于固定旅行社,带团需要公司统一排班分配,团量完全不由自己掌控,团队质量更是参差不齐,好坏全凭安排。同时,作为旅行社正式员工,导游虽有固定工资、社会保障和福利,但所有带团产生的小费、服务费、购物回扣等额外收益,都需要统一上交公司统筹分配,个人只能拿到极小部分,收入天花板很低。相比之下,脱离旅行社自主接单的导游,不受排班限制,可以自由对接客源、挑选优质团单,所有小费、返佣、服务费等全部收入均可全额自留,收入差距天壤之别。对于有经验的老导游而言,当时体制内的稳定,远不如自由执业的高额收益诱人。

与此同时,当时国内旅行社几乎都是国企或集体企业,普遍深陷经营困境。这类老牌企业人员冗余、背负大量退休人员薪资福利压力,运营成本极高、经营负担沉重,多数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改制转型迫在眉睫。

“所以在2002-2005年这几年时间,全国绝大部分旅行社,从原来的国有体制转变成了民营体制,大量民营资本入局,很多老板买下了旅行社的资产,市场一下子活过来了,原来亏损的都变成盈利的了。”B君说。这场改制最终促成了旅行社与导游的双向解绑、双向共赢。导游获得了自由选择带团的权利,可以给各家旅行社带团,挑肥的团带。旅行社也减轻了人员负担,将导游的用工成本,优化成了每一笔订单中的导游服务费。

今天很多旅行社从业者不知道这一段历史,都以为当年导游是被旅行社抛弃的。在B君看来,这种灵活用工的模式,对国内旅行社20多年的高速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但同时也造成了很多导游无劳动合同、无底薪、无社保的现状。说到底,在行业上行期,灵活和效率往往被放在第一位,基础的社会保障反而会被忽视。但当行业进入收敛期,个人抵御风险的能力下降,曾经被认为不重要的社会保障,又重新成为导游们最迫切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