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高邮与涟水等地的县级行政单位,有不少机关部门对内设机构名称进行了规范化处理。以往称作"科"的设置,纷纷改用"股"这一称谓。
以高邮市城市管理局为例,该局于2026年7月13日发布了一份通知。《通知》中写道:"根据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名称设置,经研究决定,对相关内设机构名称作如下调整。"依据这份文件,局机关原先的几个科室均被重新命名:组织人事科改为组织人事股,计划财务科更名为计划财务股。指挥中心(督查科)调整为指挥中心(督查股),市容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改称市容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违法建设防治科改称违法建设防治股,政策法规科更名为政策法规股,项目管理科改称项目管理股。
上述调整措施同样适用于高邮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该处原有的财务科更名为财务股,业务管理科改称业务管理股,督查科更名为督查股,建筑垃圾管理科改称建筑垃圾管理股。该通知还明确指出,自发布之日起,原有的内设机构名称便停止使用,相应领导的职务名称也要进行协调调整。
高邮市医疗保障局也跟进了这一变化。该局党组在7月6日发布的通知中显示,办公室(信息管理科、基金监管科)调整为办公室(信息管理股、基金监管股),规划财务科改称规划财务股,待遇保障科(法制科)更名为待遇保障股(法制股),医药价格和服务管理科改称医药价格和服务管理股。下辖的高邮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也进行了调整:综合科改为综合股,参保登记管理科更名为参保登记管理股,医疗待遇审核科改称医疗待遇审核股,基金管理与稽核科改称基金管理与稽核股。
涟水县审计局也在6月22日发布了相关通知。该《关于调整内设机构名称及与市局对口科室的通知》中提到:"根据市审计局内设机构名称规范和《关于规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及职务名称的通知》(涟编办发〔2026〕3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局内设机构名称以及与市局对口科室调整通知如下。"具体调整项目包括:法规与审理科改称法规与审理股,财政金融审计科更名为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科改称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改称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监督股,电子数据审计科改称电子数据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改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稍早些时候,关于江苏淮安、无锡、南通等设区市部分单位调整内设机构名称的消息也曾见诸报端。例如,淮安市商务局6月17日公布的《关于规范内设机构及调整部分同志职务名称的通知》中提及,按照统一规范要求,该局原以"处"命名的内设机构,全部调整为"科"。
具体来看,原综合处更名为综合科,原财务处改称财务科,原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处改称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发展科。该局表示,伴随内设机构名称的变动,对应领导职务也将同步调整。原任处长、副处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例如公布的具体任职情况,郭晓瑾任综合科科长,严祖会任财务科科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