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对行业风纪的严肃态度,展开深度警示宣传,2026年7月17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携手公安、市场监管单位等,集中公布了近期发现的6起旅游行业违规典型事例,着力纠正导游失范行为、强制消费、无证经营等长期存在的问题。

云南省委、省政府近些年始终坚守整治旅游市场乱象的鲜明立场,秉持“零容忍”标准守护市场秩序,全力保障游客正当权益。专项行动全面部署之后,全省各级文化旅游部门积极构建跨单位联合监管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紧密对接,对旅游领域违规经营行为发现即打击、从严处理,坚决摧毁行业隐蔽的利润链条。本次公布的6起典型案例,涉及伪造证件、平台利益输送、强迫交易、不当言辞等多个违规类型,既反映出部分从业者法规意识减淡、心存侥幸的突出问题,也显现了监管机构环环紧扣的打击力度,具体案件情况通告如下:

第一个案件,李某涉嫌伪造政府机关证明、无证经营

李某担任云南傣泰国际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及实际负责人,从2022年12月至2025年10月间,为拓展线上业务,以父母名义设立云南夏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傣江南旅行社有限公司并实际掌控。李某在经营过程中,未获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三次伪造许可证上传至某平台试图蒙混审核,违规开办线上店铺,经营包括包车游、多日游的包价旅游服务。2025年10月李某在应对平台投诉时再次使用伪造证件被查获,景洪市文旅部门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025年12月25日景洪市公安局以涉嫌伪造政府机关证件罪立案侦查,2026年2月13日李某取保候审,案件将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第二个案件,姚某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姚某曾任深圳某科技公司职员,负责云南、贵州两省旅行社平台入驻审批事务。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内,姚某利用职权多次收受贿赂、索贿,总额达25.1万元,并向相关人员泄露公司非公开资料,协助资质不符的旅行社获准入驻平台。事后姚某家属全额退赃,2025年末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定其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第三个案件,松某某强迫交易

导游松某某受云南美源国际旅行社委派提供服务时,多次以威胁手段迫使游客消费,此前曾多次因无证服务和强迫交易受行政处罚仍不改悔。鉴于其违法情节严重,大理市文旅部门启动司法协作程序,2026年3月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同年6月松某某被吊销导游证,现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第四个案件,金某某发表不当言论

2026年3月,导游金某某在楚雄至大理的旅游巴士上售卖翡翠饰品时,发表损害国家荣誉和民族尊严的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效应。大理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八日、罚款八百元的处罚决定;同年6月,大理州文旅局撤销其导游资格,对委托其服务的云南弗远旅行社作出取消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从严处理。

第五个案件,张某无证使用伪造证件执业

2026年3月,未获取导游资质的张某使用伪造导游证件为旅游团提供服务,经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核验其资质伪造。同年7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收缴伪造证件的处罚;昆明市文旅部门依法对其罚款一万元。

第六个案件,胡某某无证使用伪造证件执业

2026年5月,未取得导游资格的胡某某受托使用伪造导游证件为旅游团服务,经核实其资质造假。同年7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收缴伪造证件的处罚;昆明市文旅部门依法对其罚款一万元。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综合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通报的案例为近些年旅游市场整治中查处的典型违规事件,违法人员已依法受到应得惩处,向旅游从业者发出严厉警示,向社会各界清晰传递“旅游市场问题必究、违法乱纪必惩”的信息。下一步,云南全省将继续深化纠治导游失范行为、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通游客投诉建议渠道,定期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对损害旅游市场秩序、侵占游客正当利益的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切实维护云南旅游的声誉形象,保障广大游客的安全感受与满意度。

信息来源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稿件负责人 李文明

审核人 李元